在這個系列演講中,我首先認識了生態政治學與政治生態學的差異。生態政治學為eric wolf於1976年提出,他對人和環境之間的權力關係提出了疑問,權利是如何穿梭於人和環境之間的?為此,他解釋了生態被政治化的過程,也就是生態政治學。生態政治學以環境與生態為主要的研究對象,在其中也會討論到政治與經濟實力的影響力,但生態才是核心。而政治生態學討論的是在政治的環境中,包括資源、經濟與社會因素如何影響政治的生態圈,其核心在與政治。根據生態政治學的觀點,一個國家的政治體制的模式及其政治功能的發揮在很大程度上並不取決於人們的主觀選擇,而是由一系列複雜的生態因素影響和作用的結果。
關於生態政治學與政治生態學的討論,近年在台灣有一個很著名的議題,是馬告國家公園爭議。原本台灣要成立一個國家公園,但後來發生了一些爭議,就是源自於國家公園對於原住民傳統活動的管控反而與想要保護傳統文化的理念相牴觸。而且政治性切割山林變得有點像各個環保團體在割地佔領,卻忽略了居住在這片土地上的原住民居民需要的是什麼。舉例來說,原住民需要燒山開墾是長久以來流傳下來的耕作智慧,但這樣的行為在劃分為國家公園後也許就會受到禁止或是環保團體的譴責。而國家公園事件後來又遇到總統大選而被捲入,總統承諾之後會讓原住民一起管理國家公園,過於簡化當時的政治環境,且各個森林在泰雅族中有不同的流域群,不同流域不同的人也對土地有不同的價值觀,在馬告國家公園事件中爆發,並不斷被政治化。在原民立委高金素梅的陳述中,她認為政府承諾共管採取的措施,仍是基於「漢族沙文主義」及「老大霸權」的心態。雖說馬告國家公園共管,但設立條件是處長讓原住民擔任,二分之一員工還是給政府做,汲於成立馬告國家公園,而非先將原住民族的土地自治權歸還,讓原住民族做主。於此,她認為政府未提出誠意,應該據理力爭,並且進一步提出訴願。
由以上關於議題的資料可以發現,我們的政府常常在未全盤暸解原住民議題之前就先入為主的開一張解決方法支票,看似顧及少數族群權益,實則只是便宜行事,因為這種複雜的問題需要的是不斷的溝通,雖然時間成本高昂卻是必要的。像是泰雅族人就有在抗議中告訴政府傳統領域、傳統活動對他們文化的意義。或是在後續的櫸木事件中,開始學著據理力爭,團結起來以部落的力量告訴政府他們不是在盜木。也運用傳統智慧及部落規範對山老鼠做出警惕,並在最後Sbalay和解了。從這些原住民與政府的爭議中可以看到一些生態政治學的意涵,像是檜木的商業價值與整體生態價值之間的拉扯,以及政治性的切割常常會破壞掉人與人之間一些交流、共識的可能性。所以尊重、包容與溝通是所有問題必經的解決過程,不能因為政策須盡快制定緩不應急等理由,而忽略了任何族群的權益。